持械聚众斗殴当庭没宣判什么情况?

2024-12-29 04: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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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你说的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我认为,1、你的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2、你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没有起主要作用就不是主犯,你说检察官告你们16人都是主犯的话不对,在一次共同犯罪过程中16个人不可能全部成为主犯的。相信法院也不会这样确认的。3、你在犯罪以后有自首情节,有悔改表现,又是初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根据你的情况,如果法院有权对你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对你适用缓刑,对此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
  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
  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
  仍须执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答2:

《量刑规范指导意见》将基准刑的确定标准规定为一个过程,用公式表达就是基准刑=量刑起点(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承担)+应增加的刑罚量(排除量刑情节的其他情节)。在我国,量刑基准的因素有很多种,包括犯罪人的社会危险性、犯罪动机、事后悔罪态度、检察官提供的资料等等,所以,从这方面来说,我认为检察官的建议应当算是法官量刑基准的一个考虑因素,但最终如何判刑还要结合其它多方面的因素,比如你所说的悔罪态度良好。至于能不能被判缓刑,则要考虑你被判定的刑期、社会影响等等因素,一般可以缓刑的罪行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孕妇、75岁以上老人、以前没有犯过其他罪的话,正常是能被判缓刑的。再者是缓刑期是根据你被判定的罪行来确定的,要看你具体被判几年,是有期徒刑还是拘役等等。

回答3:

没当庭宣判 我朋友张某在取保期间还在上学 是在校生 表象良好,并且是初犯,...如果是初犯,而且你朋友不存在造成他人轻重伤情节,基本上会判你朋友缓刑,但...

回答4:

法院判决一般都是择期宣判,当庭宣判有一定难度。

回答5:

这个不严重,关键是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