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4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买保险的.劳动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2024-12-23 0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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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在公司工作了4年,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您和公司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在社会保险问题上,《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尽的法律义务。用人单位即使与职工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单位将社会保险费发给职工本人,也会因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导致该合同条款自订立之日起无效。无效的合同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的免责依据,用人单位仍需承担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希望以上回复能帮助到您。

回答2: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3、未缴纳社保需要补交社保或者赔偿损失。

回答3:

不签合同有问题直接申请劳动部门仲裁 一罚一个准

回答4: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没有购买或者购买的社保险种不齐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做满一年补一个月,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但是要注意的是:以没有购买或者购买的社保险种不齐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是书面的形式,而且要把事实与理由写清晰明白,否则将得不到任何补偿金。本律师执业至今,办过该类案件数百起,非常熟悉这类案件的关键问题以及办理流程,帮助当事人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如果您经济比较困难,本律师可以帮助您申请法律援助。如有需要,可致电本律师,届时本律师将详细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回答5: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要给职工缴纳社保,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