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退工单和公司出具的离职证明效力一样。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退工单与《劳动手册》就起到了这个作用。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1、个人经历和你分享下希望能给你帮助,在原单位离职后,开份离职证明。拿好以上两种手续去新单位报到,办完手续后,会给你份调查函回原来单位签字盖章,信封不可以自己打开偷看。2、拿好调查函回新单位,人力资源部会告诉你给原单位人力资源部打电话做份人员递减,之后剩下问题就不用你操心了,新单位做份人员递增,保险关系就算办理完毕。
以上是外地务工人员流程。
北京户口的可以致电当地社保局程序比以上多跑几次人才市场具体不详,能力有限就解答到此。
你可以先和新单位协商一下,要回那个之前的“离职证明”(原件),新单位留个复印件就好,把这个“离职证明”退回原单位,同时换回“退工单”。记得——是要换回“退工单”。
之后,给新单位看后,再到人才去办“转正定级”手续。
退工单的原件大概是应该要交到人才市场的,(上海的退工单,一共有四联,每一联都写清楚了交给谁,有的是“存档”,有的是“交给个人”等)
暂时不要和单位搞僵,也许你的“转正定级”还要请原单位盖章,不然,又会有麻烦的。
有不清楚的,可以和我联系。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