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你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视为互殴。
虽然是对方先打你的,但是你对对方打你的行为 所采取的措施 并非控制 或者使得对方丧失攻击能力的身体措施,所谓控制措施,应是控制住对方的手脚,使其丧失攻击能力。而根据你的描述 你在对方攻击你之后 你也攻击对方,而非控制对方 使对方丧失攻击能力。显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
正当防卫 应以控制犯罪分子 使其丧失攻击能力 从而实现制止犯罪的主观目的,你的情形是不符合的。
至于你是否违反公司制度,对于你们公司的制度我并不了解 不能确定你是否违反。
但是如果 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之中约定了 公司在什么情形下(比如 你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显然公司可以以此为理由开出你而不给任何赔偿。如果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 单方(你或者公司)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公司不可以 以此次斗殴事件为理由开除你的
如果事实如你所述,那么你的行为不超出防卫的界限的话,应当属于正当防卫;至于公司是否以此认定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需要看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是此事起因虽不在你,但是你还手对骂明显不当,至于开除我认为不合适,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劳动仲裁。
如果没有受到法律追究,这属于一般纠纷,不属属于重大过错之列,公司不能开除你。
您好,您可以主张正当防卫的
你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了吗?没有。不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