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公安部门的规定:
对于夫妻分居一方在异地户籍的、要在上海入户的要求为: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 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 配偶一方是博士;
(3) 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 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 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 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 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 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1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户籍办规定,与上海户籍人口结婚期满15年的非以上人员。
与上海户籍的配偶结婚登记满10年并且年满35周岁。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需要结婚满10年且外来配偶年满35周岁(对于居住面积已无要求):
二、 关于夫妻投靠
(一)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1、外省市人员投靠本市配偶户口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人的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申请行为应由其监护人办理,并出具与监护人关系的凭证(如:法院判决、监护公证等)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申请人(监护人)及入户接受人[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因本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年迈体弱等原因而无法前来办理相应手续的,应以法定委托的形式,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前来办理。
委托书应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入户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房屋产权人(共有产权须征得共有产权人同意)或公房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特殊情况需出具所有继承人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
(5)入户地房屋有效的《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有效权证(特殊情况需提供办理申请、变更房地产权证的全部申请审批材料包括合同等);
(6)经民政部门审核过的材料须附该部门的审核手续;
(7)少数民族人员,还须提供少数民族身份的有效凭证;
(8)申请人的父母若原为本市知青、支内、支边外迁的,须提供其父母知青、支内、支边的依据及父母子女关系的原始凭证(如:父母结婚证、老户籍资料、职工登记表、兄弟姐妹来沪审批资料等);
(9)申请人及其子女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的全户详细户籍资料(如: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等,应注明:姓名、户口地址、公民身份号码、单位、户口性质是农业或非农业等项目,下同)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10)申请人在当地有无工作单位的相关有效原始凭证(如:离(退)休证、离(退)休审批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服务卡等无业凭证、与单位脱离关系的原始凭证及当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出具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及参加社会保险起止日期的证明”和历年来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清单对帐单等原始凭证、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11)申请人及配偶生育子女情况的有关原始凭证(如:《独生子女证》、申领《独生子女证》的审批依据、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子女情况的证明,必要时需区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1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原始凭证(如:结婚证、结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目前婚姻状况的证明等);
(13)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的原始凭证(如:原暂住证,现居住证等);
(14)申请人配偶的全户户籍资料,若配偶、子女原由外省来沪的需附上来沪落户的审批材料;
(15)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及儿童预防接种的原始凭证(必要时还需出具其母亲在医院的产前检查、分娩记录的凭证和与其父母有无血缘关系的司法鉴定),其子女的就学情况原始凭证(如:毕业证书、学籍卡、目前就读证明等);
(16)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上海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办法-百度百科
上海市一方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一、《关于本市投靠类 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
关于夫妻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 和非农业 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 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 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 所在地 。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 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 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 所在地 。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所在地
二、符合投靠落户政策的条件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即申请落户时无外地劳动关系,可以在上海有工作)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支内、知青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婚姻登记满5年的,可以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五)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结婚后,本市一方死亡的,其与本市一方生育的子女已有本市户籍,外省市人员未再婚、实际生活基础在本市、外省市无子女的;或外省市有子女但均已成年,其具有本市户籍的子女尚未成年的,可参照“沪府〔2009〕70号”夫妻投靠第(一)项规定在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扩展资料 :
上海户口新政策,其中一个方案这样建议:凡满足七大类指标累积得分达到100分者,即可具备入沪上海的条件。上海户口新政策这七大类条件性指标包括:1.学历;2.在沪就职;3.在沪缴纳社会保险;4.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5.外省市(海外)工作资质;6.特殊成就;7.在沪创业投资纳税。对
于此次改革的目的,方案明确指出“基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新趋势,以及上海所面临的人才不足和各地人才竞争形势,对上海居住证转户籍人口提出一个基本的政策设计框架”。这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市第四次户籍松动,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吸引人才,或许为众多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士及外地人才打开入沪之门。
参考资料:《上海市落户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政府
外来户籍的媳妇嫁给上海户籍的男士,一般是结婚满10年才可以以两地分居的理由申请落户。
如果你本科以上毕业,在上海有稳定工作,可以通过办理从业居住证积分制的方式(相当于以前的人才引进)申请落户,这个目前是7年,如果学历、职称越高,落户更快。
个人建议你可以同时进行,到时哪个快用哪个,政策一直在变,谁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