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2月1日起,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工区城市低保标准由360元/月提高至450元/月,远城区城镇由300元/月提高至380元/月;中心城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宏粗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伍态旅游风景区、化工区农村低保标准由1730元/年提高至2400元/年,远城区由1440元/年提高至2000元/年。(2001年武蔽闭镇汉最低生活保障金为210元,10年来增加了一倍)
去社保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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