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不同:
(1)公务员降职,是指由公务员管理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用量才适用原则,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公务员,改任一种较低的职务。它一般意味着公务员所处地位的降低,职权和责任范围的缩小,以及工资、福利等方面待遇的相应减少。公务员降职包括降职的原则、条件、程序等方面的规范。
(2)公务员降级指降低行政(工资)级别,比如从正处级降为正科级。相应地,从13级工资降为14级。
2、严重程度不同:
(1)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
(2)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3、惩罚不同:
(1)与职务相关的违纪(降职)而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年底考核为不称职;与职务无关的严重警告,年底考核为不定等次。
(2)行政降级和撤职都是年底考核不定等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降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公务员降职
降职是作为行政处分的一个种类,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再是一种行政处分,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把降职确立为一种变更职务关系的任用形式。
降职的原因主要是不胜任现职或不称职。由于机构精简、撤销等原因,也需要降职。而以往被降职必须是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不能降职。降职的后果,虽然都是低
职安排,但国家公务员被降职使用后,对其今后的职务晋升、工资级别的调整奖励等方面均不受影响,而以往受降职处分后,在受处分期间以至长期影响其职务晋
升、工资调整、奖励等。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并规定了职务与级别相对应。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既反映了国家公务员在行政职务序列中的地位,又是决定国家公务员的待
遇、报酬的重要依据,所以,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升降与职务的升降有密切的联系,直接关系到国家公务员地位、待遇的提高或降低。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升降主要有两
种途径。
1、随职务的升降而升降
国家公务员在晋升职务以后,其原级别未达到新任职务所对应的最低职别的,可同时升至新任职务所对应的最低级别。在这种情况下,级别可以越级晋升,如某处长
晋升副司长,其原级别为十级,晋升职务后,级别可升至八级,即副司长对应的最低级别。职务晋升后,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则不再晋升级别。国家
公务员降职时,原级别如果高于降任职务所对应的最高级别,应同时降至降任职务所对应的最高级别。如果原级不高,可以保留原级别。
2、年度考核结果决定级别升降
规定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或者连续五年被评为称职的,可以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这种晋升只有逐级晋升,而且只能在本职务对应的
级别范围内晋升,达到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后,即不能再晋升级别。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首先必须降职,再按第一种途径决定是否降级。
级别的升降,同时应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级别升降的管理权限和职务升降的管理权限一致,应由批准其职务的任免机关办理级别升降的批准手续。级别升降后,其级别工资随之相应调整。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公务员降职降的是职务,比如你原来是局长,降到副局长。降级则是级别,原来是正局级,职务降到副局长了,但级别可以不降,依然是正局级副局长。
1 降级,是指降低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
2 降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方式和任用行为,也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
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公务员受处分的,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以上方面均不受影响,一旦其在新的职位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实突出,经考察后,根据工作需要仍然可以晋升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