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刑事案件,是派出所查处后由公安部门移交给检察院,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来进行审判的,如果情况轻微,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则公安局会按照相应的处罚之后进行结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如果没设预审的公安局,派出所会直接移送检察院;设预审的公安局,由预审科移送检察院。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正常程序是要移送起诉的。
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你主动退赃是从轻处罚的情节,检察院、法院会考虑从轻处罚。
派出所就是公安的派出所的,拘留的名堂是什么?交1万取保候审,太~啦!‘
补充:现实中派出所自己不好说,你的案件不符合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条件,但又想趁机“做好人”捞一把,请你饶一弯找学校,然后学校就会再告诉你:再出多少钱,派出所就可以撤案或者结案,不必起诉的。
你一听不必起诉,很高兴地多少钱都很快送过去,不是吗?
如果是我,才不管它的,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吧!真正符合起诉条件的话,学校讲情算数吗?公安局长都无法变通的,~!
以后做事要学乖一些,不要贪,适可而止的。
再补充:在小便时突然领悟到你的案子可能从最初就是被诈的!你之前那一万块有领到收据吗?什么名堂的收据?
我说话你别不爱听,你不冤枉,如果不是学校的电脑呢,那你还不还,你明知道是来路不正的电脑,你还收购,最起码你是收购赃物了。
收购赃物是刑事案件,学校给你开证明也没有用,你还回电脑最多是从轻的情节,不会再判你刑的,但是按现在的司法腐败,你的一万块保证金,我估计是没有戏了,我想他们都没有给你开什么正规的收据吧。
派出所做的笔录,上报到公安局,然后公安局的命令拘留你的,如果需要起诉你的话,也是公安局把你案子的卷宗交给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