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届大学毕业生,我已经把工作签到了鞍山,现在已经报道,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必须换到另一个城市

2024-12-26 05:36: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我是被公司给解聘的,因为我工作不认真,你可以按照这个思路,我也是不想干了,呵呵 比如会经常用公司电话干点私事

回答2:

一般企业都不会太介意的,他有大把的人可以选,你好好和单位说说,不会让你交违约金的。

回答3:

《劳动法》中明文规定企业不得收取任何抵押或变相抵押性质的钱或证件等,如果你没参加培训,你可以不用赔偿.即使你培训了,也是带工资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你不用担心企业会对你做什么,就算有什么,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等部门去解决.OK?

回答4: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开参加企业培训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当然,你这样做首先是你不对,但是它的规定也不合法。所以不用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