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范围内的,保险公司会赔偿,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不会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精神损失并没有特别的标准,主要是看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你造成精神痛苦的程度或使其精神利益受到损害的程度,不过你的伤害成度如果达到伤残的话,一般都能得到精神损害抚恤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按照你的描述,事故中虽然交警部门还没有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初步判断你方应该在事故中承担责任,能力范围内是可以适当垫付部分医药费用的,但是对于伤者一方提出的三万元赔偿,如果你方希望保险公司作出赔付,那么这部分赔偿必须有索赔依据或者费用单据证明材料。
从目前判断对方伤者中骨折的那一个人伤势属于当中最重的一个,如果伤者康复后不能评上伤残等级的话,那么对方索赔的范围只限于交强险额度内以及责任比例划分内的车损维修费、医药费和误工费,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范围内的索赔证据材料,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对此部分作出赔付的。
另外,如果双方对事故成因和责任划分没有异议的,可以尽快协商调解事宜争取早日出具事故认定书,或者缴纳赔偿额度相当的押金到交警队,争取尽快把车提出来.
保险公司只会在其赔偿范围内赔偿,比如说医疗费、误工费、修车费等,至于精神损失费等不在其赔偿范围之内。建议你先咨询一下你缴费的保险公司,看看赔偿是需要走什么手续,需要对方提供什么材料,千万不要出现你赔偿完了,却不符合保险公司赔偿的流程,然后要你自己买单的事情来。
1、精神抚慰金的出处,结合各个地区法律诉讼实践,赔偿前提必须是三者死亡或者三者有实际的伤残产生
2、结合你的案例,不会存在精深抚慰金的存在,你无需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买单
希望能帮助你
一切要等责任认定书下来再说,他们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你可以拒绝!
他们也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赔偿,等法院判决你必须赔偿的时候,保险公司就要出钱的!
简而言之,你们私下达成的协议无效,保险公司不赔给你;法院判决有效,保险公司必须赔你!
明白? 祝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