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溶剂油、重芳烃属于职业病危害之列吗?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没有找到呢?

2024-12-21 12: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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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两类都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
GBZ27-2002《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
溶剂汽油中毒是工业生产或使用中,接触汽油蒸气或液体所致全身性中毒性疾病。急性中毒以神经或精神症状为主,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和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的诊断;非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也可参照执行。

GBZ68-2002 《职业性苯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苯中毒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大剂量苯蒸气所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职业性慢性苯中毒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较长时期接触苯蒸气引起的以造血系统损害为主要表现的全身性疾病。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苯中毒的诊断标准、诊断书写格式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苯引起中毒的诊断及处理。接触含苯的工业用甲苯、二甲苯等化学物所引起的苯中毒可采用本标准。在非职业活动中接触苯所引起的苯中毒的诊断,也可使用本标准。

回答2:

属于,他们都归于苯中毒或有机溶剂中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