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失踪,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已向法院起诉,如判其妻子无责任,是丈夫个人债务如何强制执行?

2025-01-24 19:15:0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影响法院拍卖的,夫妻一方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债务。
法院拍卖房子的程序: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回答2:

丈夫个人债务,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债务人夫妻有对共同财产的特别约定,依法应当由夫妻的共同财产偿还。所以你只要知道债务人夫妻有什么共同财产,都可以先查封,待判决生效以后再申请执行。如果他们夫妻只有一套房子,执行起来,比较麻烦的。因为法律规定,必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包括应当保留一定面积的住房。

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回答3:

1、可将其夫妻双方作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可查找借款人的其它财产线索要求履行
3、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回答4:

你要求法院将债主的名字按份额加入房产证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而债务人的房子有其妻子和孩子的居住的唯一房产,因此法院执行的难度是非常大的,这样的情况只有寻找债务人其它可执行的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