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在问题中把21.75当作法定工作日是错误的。
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明确两个问题:一是工作日(20.83天/月),二是计薪日(21.75天/月)。
三、按照工作日的有关规定,如果请假的2天既不是休息日也不是法定节假日,则应扣除2天工资。按照计薪日的有关规定,通常存在两种计算实发工资的方法,就是你在追问中所列的。
21.75天是国家计算出来的平均天数,当月正确出勤如果满勤,不管有没有到21.75天都算全勤,所以肯定不用扣的。另外如果有请假要看实际情况,有些单位是算出勤日的工资,有些单位是扣请假的天数。这个我也不清楚法定要按哪种。
21.75是平均工作时间。不是法定工作日。这个概念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