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于1994年实施。
是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即国税)、地方税(即地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目前,中央税主要包括关税、消费税、从央企征收的所得税等。
地方税包括营业税(金融保险等部门的除外)、农业税等。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其中,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大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税,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税;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企业所得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为60%:40%。
增值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配比例为75%和25%,其中地方财政的25%,县级财政分的比例没有规定
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
我想最终会是按比例分成吧.这得是地方与中央讨价还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