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值*(1-预计净残价值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
年数总和法的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的固定资产: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扩展资料:
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结束时,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全部转到产品成本中。那么转移的价值应为100%,简化为1。简单地说当某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全部折旧结束时,其折旧率总和应为1,用数学式子表示为:折旧率总和=1。
现在我们把这个式子展开如下:
折旧率总和=1
=(1+2+3+……+10)÷(1+2+3+……+10)
=(1+2+3+……+10)÷55
=1÷55+2÷55+3÷55+……+10÷55
假如某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是10年,那么它的第一年折旧率我们就可以规定为10÷55,第二年规定为9÷55,第三年规定为……,第10年规定为1÷55,10年使用期结束就正好是折旧100%。
以上是使用期为10年的固定资产年数总和折旧法的折旧率式子的来源过程,如果是20年的话,我们只要用式子:
折旧率总和=1
=(1+2+3+……+20)÷(1+2+3+……+20)
=(1+2+3+……+20)÷210
=1÷210+2÷210+3÷210+……+20÷210
同样可以求得20年中各年的折旧率。
在会计工作或各种各样的会计考试中往往要求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某年的固定资产折旧额,传统的计算方法是:
例:某医院有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60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24000元。要求计算第三年的折旧额和最后一年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2/5=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40%=240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1440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144000)*40%=86400元
第四、五年每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144000-86400-24000)/2=52800元
由此看出,用传统的计算方法计算某年或最后一年的折旧额比较麻烦,当该设备寿命是10年甚至更长的时候,那计算量就相当大了。但是经过本人利用数学归纳法,反复演算得出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公式如下:
1、第n年应提的折旧额=M*(1-2/N)^(n-1)*2/N
M:表示固定资产原值
N:表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n:表示所求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年份
按上例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1-2/5)^(3-1)*2/5=86400元
2、最后2年每年应提的折旧额=[M*(1-2/N)^(N-2)-m]/2
m:表示净残值
按上例最后一年应提的折旧额= [600000*(1-2/5)^(5-2)-24000 ]/2=52800元
判断什么时候转为直线法的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年数总和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值*(1-预计净残价值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1)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2)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3)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净值×年折旧率÷12
(4)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若干年内(当采用直线法的折旧额大于等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额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公式: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价值*(1-预计净残价值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百分之百,年折旧额=原价*年折旧率。
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使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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