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国税局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2024-12-12 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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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吴雪梅221,你好。举例说明: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200*年度12月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料经审核后,批准本期申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444,336元,其中免抵税额1,360,317.43元,应退税额4,084,018.57元。请按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国税局
**年**月**日

账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4,084,018.57元(批准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1,360,317.43元(批准的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444,336元(批准的免抵退税额).
温馨提示:
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上注明的“当期应退税额”必须在当期增值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免抵退税当期应退税额”栏目反映,否则一律按偷税处理。
2、财税[2005]25号规定,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上注明的“当期免抵税额”)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呵呵,班门弄斧,见笑了。

回答2:

一般不作处理。
或作如下处理:
1、根据税务局审批的退税款
借: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根据税务审批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税额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