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包工头其实属于承揽人 ,工人受伤属于工伤 应该由包工头承担责任 而现在包工头不见人影 ,你对伤者做了人道救助,也算是做了补偿,交付了医疗费基本上就没你什么责任了
由于包工头是没有资质,你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愿工人没有后遗症.你要设法了解包工头的情况,必要时,向他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没有责任,你和装修队是劳务合同关系,对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的受伤,只要不是你的过失或故意就没有责任,由包工头承担(他和工人才是劳动合同关系)。 医药费都可以找包工头索回。
如果不是你不当的要求工人作什么事导致的受伤,你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责任归包工头,你的做法已经不错了。
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你与包工头签订的应该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主指示的活动中受伤的,应该由雇主承担责任。如果工人是你找来的,就难说了。要结合具体的情形,有无合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