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是建筑结构使用的重要性已经在抗震设防类别中体现,为了突出抗震设计时对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调整,引入了小于1.0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S ≤ R/γRE (5.4.2)
式中: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设防类别、结构类型、烈度和房屋高度四个因素确定,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一级至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在中国建筑业中,已经开始严格执行这个等级标准。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乙类建筑:当该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该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当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应允许仍按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⑴框架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宜采用型钢混凝土柱或钢管混凝土柱;
②柱端弯矩增大系数`Η_C`、柱端剪力增大系数`Η_VC`.应增大20%;
⑵框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梁端剪力增大系数≈“应增大20%;
②梁端加密区箍筋构造最小配箍率应增大10%。
⑶框支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宜采用型钢混凝士柱或钢管混凝土柱;
②底层柱下端及与转换层相连的柱上端的弯矩增大系数取1.8,其余层柱端弯矩增大系数`Η_R`应增大20%;柱端剪力增大系数`Η_VR`应增大20%;地震作用产生的柱剪力增大系数取1.8,但计算柱轴压比时可不计该项增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震等级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是建筑结构使用的重要性已经在抗震设防类别中体现,为了突出抗震设计时对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调整,引入了小于1.0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S ≤ R/γRE (5.4.2)
式中: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验算结构的抗震强度(即抗震承载力)时,如采用安全系数方法,安全系数应取不考虑地震荷载时数值的80%,但不应小于1.1,而后续规范对于结构静力设计已统一取定了各分项系数,不再有反映构件受力特征差异的系数,所以规范引入了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YRE,其值在0.8左右。
扩展资料:
混凝土和钢筋在动荷载作用下的抗力高于静荷载下的抗力,比如混凝土加载实验,15min一加载所得的抗力小于5min一加载。而地震是突发的作用,具有时间短、变化快的特点,所以地震作用下构件抗力会比静力作用下要高。
一防震缝宽度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结构(包括设置少量抗震墙的框架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当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小于100mm;高度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70%,抗震墙结构房屋的防震缝宽度不应小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的50%;且均不宜小于100mm;
3)防震缝两侧结构类型不同时,宜按需要较宽防震缝的结构类型和较低房屋高度确定缝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震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是建筑结构使用的重要性已经在抗震设防类别中体现,为了突出抗震设计时对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调整,引入了小于1.0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S ≤ R/γRE (5.4.2)
式中:
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扩展资料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乙类建筑:当该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该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抗震等级
当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应允许仍按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⑴框架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宜采用型钢混凝土柱或钢管混凝土柱;
②柱端弯矩增大系数`Η_C`、柱端剪力增大系数`Η_VC`.应增大20%;
⑵框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梁端剪力增大系数≈“应增大20%;
②梁端加密区箍筋构造最小配箍率应增大10%。
⑶框支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宜采用型钢混凝士柱或钢管混凝土柱;
②底层柱下端及与转换层相连的柱上端的弯矩增大系数取1.8,其余层柱端弯矩增大系数`Η_R`应增大20%;柱端剪力增大系数`Η_VR`应增大20%;地震作用产生的柱剪力增大系数取1.8,但计算柱轴压比时可不计该项增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震等级
1.《抗规》第5.4.2条给出了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表达式:S ≤R/γRE,其中γRE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特殊情况外其值按《抗规》表5.4.2采用;
2.由于建筑结构使用的重要性已经在抗震设防类别中体现,故上述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表达式中不出现重要性系数;但是为了突出抗震设计时对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调整,引入了小于1.0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3.由于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1.0,这说明构件的设计内力的最不利组合不一定就是地震基本组合,在设防烈度较低时尤其如此;这表明,当设防烈度较低时,如果构件的设计内力的最不利组合不是地震基本组合时,这些构件的抗震设计,只需满足有关的细部抗震构造要求即可;例如,对于沿海地区的高层建筑,当其设防烈度较低而风荷载较大时,其设计内力的最不利组合就不一定是地震基本组合而有可能是水平风荷载控制的基本组合;
4.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1.0表明,地震作用属于偶然的短期作用,它在建筑的设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因此,当地震发生时,结构的安全度可以低于非抗震时结构构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时的安全度;
5.从《抗规》表5.4.2可以看出,结构构件的受力状态不同,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的大小也是不同的,延性较好的受力状态(如混凝土梁的受弯及混凝土柱的大偏压)的γRE值较小---从另一方面来理解类似于结构构件的安全储备较高,而延性较差的受力状态(如混凝土梁的受剪及砌体抗震墙的受剪)的γRE值较大---从另一方面来理解类似于结构构件的安全储备较低;
6.根据《抗规》第5.4.3条,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均取γRE=1.0,当然仅由竖向地震作用组合控制的情况是非常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