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的评论,发现原告的证据“原告传票附带店员当时开具的一张只注有玩具两字的收据单,和原告本人拍摄的一玩具图片和本店店名图片”,这个证据如果要构成你侵权还有些困难,还不能完全构成证据链,那么就一个劲的否认自己店里面卖过这个玩具。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如果对方的证据被法院采信而你也承认给大雹他过卖过这个玩具,那么你可以要求法院降桥仿裤低赔偿数额并要求对方对3.2万的赔偿进行举证。一般来说这样的小案子我们经历过敏简很多,最后赔偿不会很多,除非你侵权销售的数额很大。
这个要根据详细的情况来判断的,建议你找当地有资质的专利代理机构咨询。
初步来看,可以有以下几个办法:
1、2010年的侵权行为(先假设确实存在侵权),2012年起诉,你可以册局先根据收据日期和对方的起诉日期来判断是否超过2年。超过了的话就超过了诉讼失效。可以请求法院不予受理(专利法68条)。
2、查询该外观设计的法律状态,在当败姿巧时是否是有效专利。
3、针对该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找出其不具备专利性的对比文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
4、因为你不是产品的生产者,如果以上都不行的话,找出你所销售的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据,比如进货合同、发票等,可以以非故意侵权为理由,不承担赔偿责任。(专利法第70条)
补充个重要的一点,将你当时销售的产品与察键该专利图片进行对比,看看是否确实侵权!
合理合法,销售与制造同罪
让制造商和销售商对此专利提出无效请求,外观专利 一般问题不大
被谁告了啊
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