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上电动车,双方受伤,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判定?

2024-12-31 02:56:4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整条道路附近也无设置人行横道吗?
如果有的话 你父亲应从人行横道处穿行,非机动车侵占机动车道,如机动车属正常行使,不可能认定机动车全责或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合理。你认为机动车超速,举证有困难,恐不得支持。至于赔偿问题,他方购买保险,费用超出保险赔付额之外的费用根据下列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电动自行车事故中最难的就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界定问题,如果交警按照最高时速20Km/h以下为非机动车进行界定的话电动车很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