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明文废止
2、2006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时,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一律实行,其他企业鼓励实行
3、2013年财会[2011]17号,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使用范围及可选项做了规定:
一、小微型企业在2013年1月1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鼓励提前执行,小微型企业按标准为年销售额2000万以下,职工人员300人以下的企业
二、小微型企业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里选择,可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不能从《企业会计准则》转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4、现不选择以上两个准则的企业,从理论上讲只存在民营的非上市的中型及以上的企业了,而大中型企业财务部门对财税革新是关注度更高,大部分大中型企业都已经在06年鼓励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自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了。
5、结论:企业会计制度从理论上还能用,但还在使用的基本没了。
企业会计制度当然可以用,小企业会计制度废止。
目前为止没有明文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废止,但小企业会计制度肯定是2013作废。但又有文件显示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年检时应提供按《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
如果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就不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否则必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