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的部分法条: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合同没有到期,承包出去了,也需要继续履行。除非是破产重整或者经营困难需要裁员。
不合理,是非法的。
即便公司破产,都不能随便终止劳动合同,而要经过法院对职工进行补偿和安置后才能解除关系,何况只是承包经营,公司仍然存在,就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实行承包经营,是股东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不影响劳动者。
公司在不能维系运作的时候,可以解除合同,但需要给劳动者补偿,在解除合同的时候,要求写辞职书,这个不合法,可以拒签
不合法,单位应当给予补偿。
纵横法律网-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贾春林律师
是不合理的。
纵横法律网-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喻远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