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总协定》仅仅是WTO文件体系中的一个主要协定,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可视同对WTO除保留条款外所有文件的签署。
WTO文件体系由一个协定及四个附件构成。
WTO协定本身只有16个条款组成,对WTO组织结构、决策过程、成员资格、接受、加入和生效某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但它的4个附件针对世界贸易关系分别作出了实质性规定,是WTO文件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附件一有3个主要的协定。
一是货物贸易总协定(包括GATT 1994)及其13个协议。
二是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它包括空中运输服务、金融服务、电讯服务、海运服务和有关专家服务等方面的决议。
三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附件二是关于处理贸易争端规则和理解的备忘录。
附件三是关于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的协议。
附件四是关于民用航空器、政府采购、国际乳制品和牛奶等4个多边贸易协议。
此外,WTO部长会议的决议和宣言也是WTO的重要文件,它们往往是对WTO协定及其附件的一些补充说明与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