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程序象你们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离家出走两年了,也不过问家里的事,孩子也不管,这其实感情上已经出现问题了。虽然说从法律上讲是可以起诉离婚,当然你们也可以通过协商到当地民政部门去解决。但我个人以已往的办案经验,还是想劝下这位同志,从恋爱到结婚,几年的感情毕竟来之不易,不能说散就散呀,大人们都好说,离了散了还可以再找,但要多从孩子的角度想一想,大人离了其实受害最大的是孩子,这会给孩子的心灵上造成很大的伤害,以后每当孩子看到别的孩子在自己亲爸亲妈的陪同下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就会在心里产生很大的缺憾,甚至想不开时会有一些过激的行为,到时你们后悔就来不及。依我的意见还是多和妻子想办法沟通一下,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嘛。我想你的妻子也不会不念及你和孩子几年的感情吧。多想想你们在一起时的美好的地方,多想想妻子的长处和优点,也许你的气就会消点。不是到山不转、水不流的情况下还是不要离婚的好,你觉得好何呢,呵呵。
好像夫妻分居一定的时间久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了吧。
(分居是感情破裂或者离婚理由不充足的情况下的选择!
如果理由充分。离婚证据充足,不需要分居,可以直接起诉!
理由不充分的话,可分居一年然后起诉,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婚,可能判调解!
但是分居二年的话。起诉离婚,直接就离掉了!)这是我刚在百度上搜到的。
中国最新离婚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申请离婚,理由,女方长期不回家,感情破裂。要孩子,就让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最好,你现在再去借点债,贷点款,等过几个月离婚让她平摊。一次不行再来一次就差不多了。找律师一切律师会替你搞定。不找律师,自己搜索离婚起诉书范文。
分居是感情破裂或者离婚理由不充足的情况下的选择!
如果理由充分。离婚证据充足,不需要分居,可以直接起诉!
理由不充分的话,可分居一年然后起诉,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离婚,可能判调解!
但是分居二年的话。起诉离婚,直接就可离婚
但是建议您还是先咨询下律师 怎么样处理类似问题 网上有很多 您不妨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