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任责任。就是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选任第三人作为复代理人,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默示担保该第三人:一是在人品道德上可靠,二是具备处理受托事务的基本技能;2、指示责任。即如果代理人错误指示复代理人导致被代理人受损,代理人对被代理人负责。3、转委托授权不明时的责任。因委托代理人授权不明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