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地方你算错了:
“亏损(2.8-1-2=)0.8亿美元”,应该是0.2亿美元。
固定资产随着使用,早晚是要报废的。折旧,是一种会计估计,是把固定资产的价值按期摊销掉。
依你所举的例子,假设不提折旧,每年盈利1.8亿,五年是9亿。但是,固定资产既然是按5年折旧,那就说明5年以后它就该报废了,假定报废时没有残值,那在第5年末,应该减少固定资产10亿,这样5年合计起来算,亏损了1亿(9-10)。这与提折旧,每年亏损0.2亿,结果是一样的。
你说的那个“更复杂”情况,就更没道理了。固定资产折旧期为5年,等第6年时,它还能象以前那样继续每年创造2.8亿的收入吗?那不等于说这些固定资产永远不会被磨损,不会报废吗?这是不现实的。
同样的道理,你后面所说的“从此以后.........”就更不靠谱了,那不等于说固定资产可以无限期地使用下去吗?就好比说买了一台机器,从此以后它就永远在那儿为你干活赚钱,也不会坏、也不用修理、也不用再换新的。可能吗?
其实使用加速折旧是对高新科技企业设备而言,可以这样想,一台电脑刚买的时候配置是最好的带给你的效用是最大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产品的更新换代配置就满足不了你的需要,这时效用就递减了,其他设备也一样的,会计法上考虑到这种情况所以有了加速折旧的计算方法,目的就是将未来效用递减的带来的可能损失先提前到设备最优时进行均衡。这只是会计法上的操作,具体到税法可不允许你使用加速折旧来加大费用减少利润,交税时还要做纳税调整呢
你的理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