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题
函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去函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复函的开头引用对方来文的标题及发文字号,有的复函还简述来函的主题,这与批复的写法基本相同.继而,有的复函以"现将有关问题复函如下"一类文种承启语引出主体事项,即答复意见.
2.主体.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函,或去函和复函的事项一般都较单一,可与行文缘由合为一段.如果事项比较复杂,则分条列项书写.
⒊结语.不同类型的函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必对方回复,则结语常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若是要求对方复函的,则用"盼复","望函复","请即复函"等语.请批函多以"请批准","请大力协助为盼","望能同意","望准予 是荷"等习惯用语收束.复函的结语常用"特此复函","特此回复","此复"等惯用语.也有的函不写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