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行政首长之下设有3 司 12 局, 他们是直属于行政长官的.在行政方面, 12 局又是隶属於政务司管辖,然而财经事务局又是直属於财政司.3 司的排位是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不过,每一任行政长官都可以将架构重组,但需要经中央的批核,和立法会的通过. 在局以下又有不同的执行处/署.如保安局以下有:警务处 --> 分区警署消防处人民入境事务处海关惩教处 在香港政府的各处/署中, 廉政公署和审计署不部属於任何司局,直隶於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