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条件如下,休学时间没有超过两年是没有后果的
1、见学生手册中《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a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b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c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d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休学注意事项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大学起源
近现代大学直接起源于12、13世纪的欧洲中世纪大学,古代埃及、印度、中国等都是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古希腊、罗马、拜占廷及阿拉伯国家都建立了较完善和发达的高等教育体制。虽然许多教育史家把上述地方的高等学府也称之为大学,但严格地说,它们不是真正意义的大学。
1088年,意大利建立了第一所正规大学——博罗尼亚大学,它是欧洲最著名的罗马法研究中心(也被称为“母大学”,是一所学生大学)。
随后,欧洲各地相继出现了大学。巴黎大学是由巴黎圣母院的附属学校演变而来,1200年法国国王承认巴黎大学的学者具有合法的牧师资格,有司法豁免权(巴黎大学是第二所大学,是一所先生大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休学
休学的条件: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
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后果:
大学休学之后,等休学期满,你会跟着下一届一起正常学习,这会导致你延迟毕业。除了这个,没有别的后果了。
总的来说就是首先征得家长同意,其次开好证明,找到你大学辅导员,将证明交给他,只要学校通过你的休学申请,学校会为你保留学籍,然后你就可以休学了。
休学办理流程:
1.学生由于生病或者因事,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休学
如果还没有上的话,要和学校联系,让学校为你保留学籍一年。我见过因为生病在上大学前停了一年的,这个要协商吧,最主要的是父母支持你,这是校方最低的要求。
如果你入学3个月以后(有的学校也许是其他的什么一个期限)再休学,要容易一些,直接告诉你的辅导员,最主要的还是父母同意,学校会和你的父母电话联系的!如果你的父母不同意,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大学办理休学的条件是:
1、因病经校医院或者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的。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计入在校学习时间。
扩展资料:
申请休学的学生,应填写《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单》,因病休学应附有校医院证明,经所在学院(系)审查同意,报招生就业处批准,并办理离校手续,招生就业处发给《休学证明书》。学生休学期间,户口不迁出学校,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书面复学申请,经所在学院(系)审查同意后,持《休学证明书》及复学申请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的学生同时应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书,到校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取消其复学资格。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近些年随着城市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大学如何办理休学手续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
时间:开学两周内;
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 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1) 见学生手册中《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2)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a 学生因伤、病经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b 根据考勤,一学期因病请假而累计缺课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以上者。
c 因某种特殊疾病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d 在允许修业年限内,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长,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无诊断证明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学院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