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外资企业做生产管理的,签了保密协议和同行竞争协议,各50万,如离职,需要承担何风险

2024-12-13 10: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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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保密协议签了几年?法律规定不能超过两年的。这两年内公司要支付你朋友保密费的,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果没有支付保密费,可以不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朋友有帮助!

回答2:

先看看两个协议的内容,如果是同行业属于竞争对手的,如果原公司告你,恐怕要承担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