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到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024-12-23 08: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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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高施工人员素质,材料入场检验,机械设备运转良好。

回答2:

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 施工单位管理条款
1.施工现场组织机构

2.办公室设备组成:依据《施工合同》配备办公设备,并要满足办公要求。
3.施工职责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施工合同》等对工程进行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材料管理、施工实验管理、施工资料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等,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质量控制原则:预防为主,纠正为辅。
3.1.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每个分部、分项中的各个工序未经监理、建设及设计单位验收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于监理旁站的部位,必须有质检技术及相关人员值班。
3.2.施工进度管理: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分部、分项、工序提前或拖后必须经业主、监理同意,不得随意提前和拖后,例如:拆模、高低温情况下的浇筑等。
3.3.施工材料管理:
3.3.1.凡是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能提前实验的不得在施工后送样实验,例如: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外墙保温,乳胶漆防火涂料等;不能提前实验的、不用做实验的或急于施工的,必须经监理和建设方同意方可施工。材料设备的安放、保护、管理必须按材料设备特点要求进行。
3.3.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标准依据按有关行业标准执行。
3.4.施工实验管理:材料设备实验取样、制作、试验室实验必须有监理人员及业主在场共同进行。
3.5.施工半成品、成品保护:施工方对自己施工的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严格保护,对其他施工方的成品、半成品也应严格保护。并接受监理、业主的监督检查。
3.6.施工资料管理:施工方按要求进行施工资料编制管理,档案与施工同步,同步率90%,所汇集整理的有关资料必须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工程验收前,向监理提交报验资料,合格后交由业主和质量监督站。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内容齐全、完整、整理和系统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3.7.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工地防火防风防汛等安全工作,以防各种安全事故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
3.8.针对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工艺等将造成工程满足不了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要提出相关意见,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通知有关单位。
3.9.施工项目部必须执行监理单位下达的监理通知单、工程例会中的要求等指令,施工单位按要求对质量问题做出整改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3.10.对装修工程(如:抹灰、内墙白水泥、乳胶漆、防火涂料、防水工程等必须实行样板制,经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全面展开。
3.11.技术交底:在工程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3.12.技术复核: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4.1.由于本工程属于工业厂房,跨度大,耸立高等工程特点(如:木工、钢筋)进度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专业施工队伍。
4.2.针对质量通病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预控措施。
5.执行现场工程例会制度
5.1.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资料员必须参加。
5.2.例会内容:涵盖工程进度、质量情况、材料设备人员情况及施工相关问题。
6.施工月报:周报星期五前向业主方、监理方提交施工周报,每月30日前向业主方监理方提交月报,内容包括:进度情况及分析,质量情况及分析,投资控制及分析,施工的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情况,变更情况等。

二、 验收和抽检管理规定
1.验收和抽检的执行单位为业主方、监理、设计院等,执行单位有权对验收和抽检的工程项目进行评定和处理。
2.对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把相关资料报请监理,监理单位现场实测实量核查结果,业主方采用抽检和全面检查对施工、监理单位结果评价。
3.对于业主方及监理在验收、检查、巡查中提出的不合格项目(不合格处理单),施工、监理方必须严格执行,监理进行跟踪检查、验收,组织业主方复验。
4.单体验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资料、验收报验单、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审核档案完毕,报请业主方及质量监督站预验。
三、处罚规定
1.施工单位进场材料未经监理、业主方同意擅自使用,对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并对该批材料强制退场。
2.隐蔽工程增减不报业主方或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不能同步进行罚款500元。
3. 一般项目不合格的提出整改、不整改的一次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通过整改检查仍有类似问题发生罚款1000元。
4.现场监理对质量、安全、结构等方面下发通知后,既不整改也不回复罚款1000元。第二次下发监理通知后罚款2000元。
5.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工人每人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100元。
6.高空作业不配戴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100元,不按规定配戴每人一次罚款50元。
7.在易燃易爆区域抽烟每人一次罚款500元。
8.高空作业搭设架子,必须通过监理检查,如违章不按规定操作的每人一次罚款200元。
9.违章指挥操作的罚款500元。违章作业的每人一次罚款200元。
10.各工段完工后现场不清理者一次罚款500。
11.各施工班组不听从现场施工员指挥的一次罚款500元。
12.各分包项目、施工班组不准时参加业主方及监理方在现场临时召开的各种专项专题会议的一次罚款500元.
13.对于结构质量问题(如:砼的蜂窝麻面)未经监理、业主方鉴定核准,私自处理一次罚款2000元.
14.针对验模板、钢筋、浇筑砼、防水,通风、消防及电路,回填等关键部位施工时必须有质检员或施工员,项目经理,班组长在场,否则对施工方罚款1000元。
15.未经监理、业主方验收同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有质量隐患的返工整改。
16.对以上条款既不履行又抗拒执行的一次罚款500元。
17.施工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
A.对于结构质量问题,未经监理、业主鉴定核准,私自处理,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3000元并限期整改。
B.监理、业主发现问题并下发监理通知书,施工单位即不配合又拒绝整改,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 元。
C.对于重大质量事故,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进行处罚。

18.成品、半成品保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5000元罚款。
19各施工班组能积极配合本工程工作并且同时能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将给予奖励。
本办法解释权归业主方、监理公司。

本管理规章制度报送:建设方负责人、督导组、各施工项目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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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