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别人用语言对我及我的家人进行污辱,还先动手打我,请问他们侵犯了我什么权,如果我还手是...

2025-01-07 06: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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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根据事态而分。
如果先进行辱骂,就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再次如果是先动手伤人的话,就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也可以算进。)
如果在此期间,对方属于主攻状态,被攻方可以进行自卫。不过,这必须在人家攻击你的时候还手,这种做法不算违法,算合理自卫。如果当主攻方有杀人动机,自卫人可以把对方也干掉。不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看法院怎么判是最重要的。

回答2:

人身权,名誉权,可以还手自卫,但是要注意不要下手太重。要补偿的话就要赔礼道歉、医药费等。

回答3:

一,骂人无太关紧要,毕竟是说说话而已。二为什么先动手打你。您的话并没有说道重点。三自卫是无罪的,自卫的时候要重点。打不过可以跑。打得过就打。赔钱呢少里、胳膊和腿的话也就是严不严重咯。严重的话赔给你也没意思。毕竟受伤的是自己。没事的话就算了。小事赔医药钱。还可以诈骗点医药费什么的。

回答4:

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时,不能及时请求公权力救济时,公民可以自力救济。。

但要注意防卫的度,不能过当,否则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回答5:

要看你是不是处于危险之中,处于不得不还手的余地。而且要从你的受伤程度来判断他应该犯什么罪。如果很轻微就不算了,轻伤及其以上就是故意伤害罪了。如果轻伤以上,还要通过鉴定,来看你的伤残等级,通过此来计算你的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这个计算比较麻烦,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下,让他帮忙计算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