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阳台无论是否封闭均按1/2计算建筑面积;而露台是指利用屋面无顶盖或层高(顶盖)大于5米的阳台,则不能计算建筑面积。另:各省、市、地的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还有一些特别的规定,请到网上或相关部门查询,也可找找当地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公司咨询。
阳台的定义:(2009年) (一)阳台是指供居住者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的空间。为实现这些功能,阳台应具备以下特征:1.与住宅基本空间相连,与户外相通,是住宅与户外过渡的半室外空间;2.能够接受日光照射,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3.有永久性上盖、地板和围护栏杆、栏板;4.地面构造应有排水设施,并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
(二)阳台按与建筑主体结构外边缘的关系分为挑阳台、内阳台和复合阳台。1.以悬臂结构挑出建筑主体结构(或外墙)的阳台为挑阳台;2.阳台外边缘与外墙面齐平的阳台或以墙(柱)为承重的阳台为内阳台。3.当一个阳台部分为挑阳台、另一部分为内阳台组成时,为复合阳台。
(三)、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符合以下标准的住宅的不封闭阳台,按围护结构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如果超过,超过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封闭阳台无论是否符合以下标准,均计算全部建筑面积。1.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以阳台底板计)总和不大于12平方米。2.建筑面积90平方米—140平方米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15平方米。3.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住宅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18平方米。4.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阳台面积可参照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标准。国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2)内阳台、复合阳台进深(从结构主体外缘向室内垂直延伸的距离)不大于1.5米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超过1.5米的,超过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3)不封闭挑阳台进深(阳台最外边至主体结构外缘的垂直距离)不大于0.60米时,不计算建筑面积;大于0.6时,计算一半建筑面积。(4)阳台底板至上盖垂直高度在两个自然层(含两个自然层)以下的不封闭阳台,并在底板至上盖的垂直空间内无水平镂空楼板、连接横梁、挂墙等结构体时,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否则,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在两个自然层时,并在底板至上盖的垂直空间内无水平镂空楼板、连接横梁、挂墙等结构体时,不计算建筑面积,否则,计算一半建筑面积。(5)不封闭阳台上盖与阳台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线不一致时,按水平投影面积小的面积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当上盖宽度不大于0.6米时,不计建筑面积。(6)下列阳台视为封闭阳台,计算全部建筑面积1.阳台的开敞面宽度小于其房间开间宽度的1/3;2.在阳台开敞面下方设置高度大于1.5米的围护墙体。(7)住宅建筑中属于一户专有的类似于阳台的空中花园、入户花园、观景平台等,无论其名称如何,只要符合阳台定义的,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否则,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即主体结构内的阳台,计算全部面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计算1/2面积。因此,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卫生间、走廊、过厅、楼梯》
按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