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半年合法。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半年是否合法,要看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年的,试用期半年是违法的。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总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以员工有待继续考核为由,延长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