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是负责公共安全,可以网吧进行安全检查,并不是有权利对网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这是属于文化行政部门的权利和职责,并没有任何规定明确确定警察能随意对网吧进行检查。
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作为国家机关,其执法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但《人民警察法》的全部条款当中并没有关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到网吧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规定。
2、网吧作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其全部运作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调整,但该《条例》也没有赋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网吧日常监督检查的职权。
3、公安部的规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不适用前款规定。
显然,由于网吧通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属于上述公安部规章中的“企业”的范畴。故对网吧的检查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换言之,该规章实际是规定:如果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不得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包括网吧)。
根据情况的不同具体如下:
可有有突击检查,就是不定期的检查网吧上网登记情况;
可以有针对性的检查网吧手续,如税务手续、营业执照等。
真巧.刚刚有两个协管过来查身份证.就是一个一个查.然后还要拍照登记.走了之后说晚上还要过来.要带个一个民警.我们这边是上海.
这个是不合法的。一般派出所查网吧。遇到没带身份证上网的。不会没收东西但是要罚款。
这些网安部太扣门了台风来了不让网吧营业让那些打工仔怎么办一个个身上又没钱睡哪里?我明天就带人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