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信用证的时间限制

2024-12-15 10:45:2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拒收信用证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你们(受益人)接受开证申请人不打算执行这个信用证项下的交货义务,同意“退回”信用证,那么,你们就直接将信用证的正本退给通知行,并书面说明你们不接受这个信用证,履行一套银行手续(填写银行相关的退证文件,并盖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支付通知行通知开证行的电报费,则该信用证得以退回——这样退回信用证时间最短。如果受益人不作为,且该信用证又不被利用,则该信用证就只能等到过了有效期而自动作废——这样要耽误很长时间。

因为现在的信用证皆为不可撤销的,所以,没有什么开证申请人给受益人发什么撤销LC的银行电文之类的东西——不可撤销怎么能要求撤销?岂不是笑话?

回答2:

貌似没有严格的期限,除非你们一直等到信用证过期;对方的要求也有点奇怪,信用证不想做了就直接由开证申请人通知开证行撤销即可。

回答3:

信用证的申请书就表明不可撤销的,只能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