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借钱开的店,有借条,被告说是共同财产要分,哪欠的钱被告有没有义务还?

2024-12-04 04: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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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夫妻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也未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分居期间仍属于婚姻存续期内。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借钱开的店所产生的经营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经营所欠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或基于婚内财产约定证明属于个人财产的,则应按照其个人财产处理。

回答2:

您好,一般要承担还款责任。

回答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以及债务是可以共同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