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领结婚证什么手续

2025-02-05 23: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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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领取结婚证一共有四个步骤: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的条件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要符合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即男生必须年满22周岁,女生必须年满20周岁。

2、自愿结婚

双方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必须应完全出于自愿,其中不可存在任何威逼利诱的成分。

3、不能近亲结婚

当事人双方不可为直系亲属或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不可结婚。

4、均无配偶

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上均无配偶。

回答2: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结婚登记
第二十七条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回答3:

一、登记结婚所需要的证件及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关系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证明。

三张免冠半身红底或蓝底双人证件照(结婚证件照尺寸必须为两寸)。

若一方为再婚者,还应携带离婚证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若一方为港澳台同胞,须持有内地往来通行证、回乡证以及有效的手续。

若一方当事人为华侨,须持有护照。

若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须持有有效护照、有效国际旅行手续。



二、结婚登记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进行结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必须满足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即男生必须年满22周岁,女生必须年满20周岁才可结婚。

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上均无配偶。

双方当事人均未患有医学上认定的不宜结婚的疾病。



三、结婚登记的流程

1、申请

双发当事人需带齐相关证件及材料,去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的申请。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前往民政局,填写《结婚申请书》上的基本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审查

民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上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确保登记者都符合我国法定的结婚登记条件。对于情况不明者,工作人员有权向当事人进行询问,或是让其出具证明进行辅证。

3、登记

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新人可依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对于再婚者来说,在领取结婚证的同时,还应上交离婚证,并对离婚的相关信息进行注销。

回答4: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全文2018版》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