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要的,怎么不能要了,血浓于水的,儿子的孩子呢就是孙子女,只要有一个随儿子姓就好了。其他孩子可以随媳妇姓,只要他们相亲相爱努力一起生活,只要我能帮我就帮,不能帮忙我就尽量照顾好自己不拖累他们就行
作为一个单亲妈妈,哺育儿子30年真的是不容易,要经历正常人没有尝试过的苦难,既然做了上门女婿给别人家,也并不是一件坏事,说明儿子巳经长大了,成家立业了;你应该想通点, 到哪儿都是努力工作,正常生活,又何必计较男女双方的家庭呢!,当然断绝关系更是错误,没根据的想法,只要他经后对自己的妈妈孝顺就好了。
血浓于水,辛苦养育儿子做了上门女婿,儿子选择的生活,只要他生活得好,不要干涉儿子的生活,想要断绝母子关系,没有必要,过好自己生活,互相关注对我,儿子还是会关心你的。
是不是上门女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找到了自己心怡的另一半,即使不是上门女婿,如果他们并不相爱,那就不幸福,即使是上门女婿,如果他们相互有爱,相敬如宾,能幸福生活的话,也是值得的。作为父母,孩子们幸福,你们就能安享往年,如果他们不幸福,你们也不能放心。你的选择决定你的晚年生活是否幸福。何必要用断绝关系来为难孩子呢,他也幸福,你也安心,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父母本就只能在孩子人生旅途上相伴一段路程。孩子成年后,父母就该放手了。法律上没有什么上门不上门的说法,只不过住的地方不同,不住女方家里,在外单住,又有什么区别?不过是当妈的为了自己的面子而已,不过是当妈的,想永远插手儿子的生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