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递交后,在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前是应该算上班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代表一通知就解除了,除非用人单位做出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在你辞职报告明确写明的离职时间前,且单位没有明确提前赶你走这段时间,只要你按时来上班,当然还算上班。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代表一通知就解除了,除非用人单位做出回应。
工资截止应该是从最后上班时候算。
1、递交了报告但是仍然上班的,还是要给你工资的,做多久拿多少。
2、若没有给你出具解除关系证明,说明你还是他们的员工,还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跟他们要钱的。他们晚出是他们存在风险,你根本没有损失的。
不要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祝好运!
那是肯定的啦,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