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与当事人签委托代理合同,收费按政府指导价,还是按风险代理确定收费?

2024-11-26 22: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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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根据律师法
第四十七条 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讨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或者取得委托人的确认。
第九十八条 律师不得私自收案、收费。委托人所支付的费用应当直接交付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直接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委托人委托律师代交费用的,律师应将代收的费用及时交付律师事务所。
你的情况应该不是律师,是法律服务者的行为,一般应该是政府指导价,如果是风险诉讼要事先告知当事人,并签订代理协议和风险告知单。

回答2:

1 律师无权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
2 律师应该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委托代理合同,才有代理权,并由律师事务所收费.律师按与事务所的合同得到报酬.
3 律师与当事人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但没有约定收费标准,在补办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委托代理合同后,应该按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平均价收费,不应该按风险代理确定收费

回答3:

正常都是需要签委托代理合同的。没签的话应该有点问题。收费标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回答4:

不签合同的收费可以 自由拟定。但是要签合同的。必须签合同的

回答5:

一、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
二、法律依据: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2、《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