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由委托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是由受托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呢
首先要分清谁是纳税义务人,由纳税义务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是纳税义务人,受托方只是代收代缴义务人,所以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由委托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也都是由纳税义务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
1)增值税=100*4680÷(1+17%)*17%=68000
2)消费税=100*4680÷(1+17%)*30%=120000
2、增值税=200*5850÷(1+17%)*17%=170000
3、增值税=500*1170÷(1+17%)*17%=85000
合计增值税=323000元,合计消费税=120000元
城建税=443000*7%=31010元
教育费附加=443000*3%=13290元
所得税
捐赠限额=1100000*12%=132000
公益性捐赠=2000*100=200000,纳税调整200000-132000=68000
非公益性捐赠=200*3000+500*700=950000,不得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100000-120000-31010-13290+68000+950000=19537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953700*25%=4884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