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般很少能有房子到70年。
买卖的话,年限不变只是房产证更个名字。
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产权到期后具体的管理办法。但是,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国家尚未出台《物权法》细则对“自动续期”作出更权威的解读,目前该细则正在上报讨论中。
我们可以理解“自动续期”这个关键点,字面上理解,这应该是指产权人无需特别办理手续,免费的,延续所持有的产权。而且法律的制定有一个前提“建立是不损害百姓利益的基础上”,所以我觉得会有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至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主要是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则应该续交一定的使用权费用才能继续享有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政策是上世纪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的特殊时期,过去,土地财政收入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持比例非常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也有很多出自土地财政收入。目前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已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财政收入结构也在逐渐调整,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至少是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应该不会让老百姓再缴纳任何费用了!
其实商品房本身的产权是永久的产权,所说的70年
是土地使用权,是这个住宅区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过了70年,房子还在的话,小区还能正常使用的话,那使用权的地皮就自动续签,当然一般的房子也到不了70年就要拆迁规划了,拆迁就该有补偿了.
70年也到房子的使用寿命了,估计到那时候也破的不成样子了,现在超过70年的住宅区,还真是少之又少啊!~~~我到现在就知道故宫什么的超过70年了,住宅没见过.
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到期后房子该归谁?国家是这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