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儿媳,孙子都有能力善养老人,老人去世后,儿媳和孙子是否都能继承遗产?

2024-12-01 01: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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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参与老人的遗产继承,与老人的其他儿女享有同等的地位。孙子是可以代为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儿子先于老人去世,儿子的儿子也就是孙子,可以代位继承老人的遗产。此时孙子代替的是他的父亲,也就是老人的儿子,来继承老人的财产。由于儿子已经过世,他的继承(由孙子代位行使)一开始,得到的份额也马上成了遗产,由儿子的继承人来分配他的遗产。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他的配偶(儿媳)和他的子女(也就是孙子)。由于你前面说了孙子有能力赡养老人,那可以推断孙子已经成年,不需要特别的照顾。这么一来儿子的遗产,就由儿媳和孙子一人一半来继承。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儿子不在了,儿子的儿子即老人的孙子可以作为继承人代位继承其父亲在老人处的那一份遗产。一般情况下儿媳是没有权利继承自己公公婆婆的遗产的,但是儿媳对公公和婆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一份遗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4:

老人去世了,
媳妇和孙子赡养了老人
孙子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因为他的父亲不在了,
孙子可以继承。

回答5:

儿子去世了,他的财产,儿媳妇儿和孙子还有老人都是第一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平均分配,而在老人去世后,虽然按法律规定儿媳没有继承权,这时候除非老人设立了遗嘱,否则因为孙子和儿媳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他们都属于第一继承人,能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