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叙述甲的行为属于质押要去房管局登记的质押物必须去房管局登记的如果甲到期不能还钱质押物归乙方所有
你好!权利行使顺序:1.丙抵押权;2.丁的优先受偿权;3.乙的质权。不动产不能出质。
60万归丙,剩下30万归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