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档案局颁布的《城建档案馆接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施工单位需要把资料装订好,再交给业主,由业主单位移交给档案馆,如果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话,档案馆会出整改意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