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必须设置中央隔离带,中间带的宽度是根据行车道以外的侧向余宽,防止驶入对向行车道的护栏、种植、防眩网、交叉公路的桥墩等所需的设施带宽度而定的。
中间带愈宽作用愈明显,同时也便于养护作业的开展,但对土地资源十分宝贵的地区要采用较宽的中间带是有困难的,所以我国基本上是采用窄中间带。
城市道路规定与公路大致相同,左侧路缘带常用宽度为0.50或0.75m。
为了便于养护作业和某些车辆在必要时驶向反向车道,中央分隔带应按一定距离设置开口部。
开口部一般情况下以每2km的间距设置为宜,太密将会造成交通的紊乱。城市道路可根据横向交通(车辆和行人)的需要设置。
中央分隔带的开口应设置在通视良好的路段,若在曲线上开口,其曲线半径宜大于700m。在互通式立体交叉、隧道、特大桥、服务区等设施的前后必须设置开口。
国家对公路每条机动车道的宽度是有标准的,三级以上多车道公路每条机动车道宽度为3.5~3.75米。中央隔离带无统一标准,因地制宜,单纯的水泥制中央隔离带宽度为一米(中央隔离带两侧白实线之间的距离),如果是中央绿化隔离带,宽度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形象工程”路可以做到几十米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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