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我男友逼迫我给他写证明欠条时,他给我写的让我对照抄写的证明原件。而且让我写的是原本四十万高达五倍多的欠条,二百二十万。他这能够上敲诈勒索吗?这样的情况下欠条有效吗?在事隔两天又强行开走了我的车,宝马3系,拿走了我的现金,私自转走我的银行款,和我的两部手机和首饰,殴打我写下抵押车辆证明以及我的录音。共计金额37万8千多元。还要告我诈骗。我报过警但警方不给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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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在司法实践领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一、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二、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三、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四、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五、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不同: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