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节职能的单一性: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与其他税收制度鼓励与限制并存、收入与减免并存的双向调节职能比较,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
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
为奉行出口货物间接税的“零税率”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免税制度,有的国家实行退税制度,有的国家则退、免税制度同时并行,其目的都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间接税,以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以不含间接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
它是在货物出口后,国家将出口货物已在国内征收的流转税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收入退付或减免税收的行为,这与其他税收制度筹集财政资金的目的显然是不同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好处是相对于内销货物而言的,在国内采购的商品出口才可以退税,再次在国内销售的就要征税。具体说,出口商品销项税额免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或者退税,这样产品的税负在理论上就是0,而内销商品在抵扣进项税额以后仍有一定的税负。对于生产企业来说,购进原材料生产出的商品出口了可以退税,内销了就要征税,还有燃动力等,只要是可以抵扣的进项理论上都是可以退税的。但是如果退税率低于征税率,那么征退税率之差要转入成本。
出口退税 是说退增值税及消费税.在大陆增值税是流转税,是转嫁税,在销售环节有增值都要交税,为了调节出口产品出口结构,有的产品鼓励出品就可退税,反之就没得退税还可能要交纳其他税费.同理消费税也会转嫁给消费者,为了鼓励出口也可以退税,反之也不能退税(就是退税率为0).
鼓励外销,推动GDP增长,拉动经济
主要就是为了鼓励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