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现在要造省道,我的房子要拆迁,300多平米,还有院墙总共补偿我二十几万,我很气愤&#1

2024-11-19 06: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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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家的情况属于农村土地征收,300平米的房子只补偿20多万确实很低。我认为没有达到《物权法》规定的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这一原则。你可以:
1)向实施土地征收的部门反映实施情况,具体实施部门看当地征地公告。
2)联系土地征收律师,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